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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08年清明节、国际劳动节、端午节放假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(园区),申港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委、办、局:
根据国务院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,现将2008年清明节、国际劳动节、端午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 一、清明节:4月4日——6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:4月4日(清明节),为法定节假日,4月5日(星期六)、4月6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 二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:5月1日——3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,5月3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5月4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5月2日(星期五),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 三、端午节:6月7日——9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:6月7日(星期六)照常公休,6月8日(农历五月初五,端午节)为法定节假日,6月8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6月9日(星期一)。 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值班安排在3月29日前报区委、区政府办公室。区值班电话:38228119。 另从5月4日起,新的区机关办公中心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9:00——12:00,下午13:30——17:30;留驻惠南镇工作的区级机关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:30——11:30,下午13:30——17:30。 特此通知
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○○八年三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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