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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项目审批权限
  发布时间:2006-10-29 17:26   
    南汇区人民政府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外资项目审批机构,其授权审批的权限为:
    (1)对设立在康桥工业区(市级工业区)范围内的、并在国家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中属鼓励类、允许类的外资项目,区政府审批权限为3000万美元以下;
    (2)对设立在我区其它镇、园区范围内的、并在国家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中属鼓励类的外资项目,区政府审批权限为3000万美元以下,对在国家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中属于允许类的外资项目,区政府审批权限为1000万美元以下;
    (3)对超过限额、或在国家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中属于限制类、或特殊行业的外资项目,区政府转报市外资委或商务部审批。
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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