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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中小学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》、教育部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》以及《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“十一五”规划》精神,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艺术教育活动,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,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和整体素质,营造和谐文化氛围、构建和谐校园。经研究,决定举办2008年南汇区第四届学生艺术节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上海市南汇区教育局
承办单位:南汇区青少年科技艺术指导中心
二、活动主题
主题:阳光校园·快乐成长
本届学生艺术节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体,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,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情趣;展现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艺术风采;丰富校园生活,营造良好的艺术教育氛围,构建和谐文化,共创和谐校园。
三、参加对象
本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
四、活动时间:
2008年4月——2008年9月
五、具体要求
1、艺术育人、提高素养
全区各学校要以本届学生艺术节为契机,坚持艺术育人的活动宗旨,组织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艺术节(月、周)活动,大力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,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艺术节各项活动,培养学生感受美、表现美、鉴赏美、创造美的能力,促使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和健全人格的形成。
2、立足普及、人人参与
本届艺术节活动的重点在基层学校,各校要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观赏、演出、展示、交流活动,吸引所有的学生参与《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》普及推广与其它艺术活动,充分体现活动的普及性、参与性、创造性,使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接受美的教育,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。
3、倡导出新,鼓励创作
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特点,大力开展各类文艺创编活动,注重开发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艺术创造力,鼓励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征、学生特点、校园特色的文艺作品。
4、展示成果,促进交流
活动期间,各中小学校要创作并排练一批校园集体舞节目,搭建好班际之间交流的平台,鼓励校际之间开展艺术交流活动,并在此基础上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区级展演比赛活动。各校积极组建学生艺术三团一队,推动艺术教育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。
5、注重科研、提升质量
各学校要重视艺术教育科学研究,提高艺术教育师资队伍素质,不断总结学校艺术教育的新经验,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。
6、扩大宣传,巩固成果
全区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将开展各项艺术活动的相关信息利用广播、报刊、学校网络等媒体向学生、学生家长及社会作广泛宣传,进一步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互动,扩大学校艺术教育的影响,巩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。南汇科艺网将开辟专栏报道学校开展艺术节活动情况,给全区各校搭建一个相互学习、相互交流的平台。有关学校活动信息(文字报道及照片资料请以独立附件形式)发送至以下邮箱,地址为: yunbzh@163.com ,各校上报信息情况将作为评选2008年南汇区第四届学生艺术节“优秀组织奖”的依据之一。
7、认真落实、加强管理
各学校在广泛开展校级艺术活动的基础上,应积极参加本届学生艺术节区级系列活动,积极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;在本届学生艺术节活动中,我们还将开展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以及各优秀单项活动的评选,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要对各校参加艺术节情况作好统计,并配合区教育局客观公正地做好艺术节各奖项评选的基础工作。
六、主体活动:
1、艺术节开幕式暨学校艺术特色教育成果交流展示会(4月上旬)
2、选送作品参加2008年上海市“真彩杯”学生绘画、书法比赛(4月上旬)
3、2008上海桃花节广场天天演 (4月上旬)
4、南汇区校园舞蹈论文征集活动 (4月下旬)
5、2008年南汇区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大赛 (5月中旬)
6、组织参加2008年上海市学生艺术单项比赛 (7月上旬)
7、组织参加2008年上海市学生动漫画大赛 (7月上旬)
8、组织参加2008年上海市学生舞蹈节比赛 (7月)
9、“特色艺术社区行”暑期巡演活动 (7月)
10、选送作品参加第十一届“樱花杯”上海市学生美术作品大赛(9月)
11、艺术节闭幕式暨南汇区“海之梦”学生艺术团成立揭牌仪式(9月下旬)
七、奖励办法
1、设立“艺术节开幕式暨学校艺术特色教育成果交流活动”优秀展示奖;
2、设立“2008年南汇区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大赛”创编节目区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其中部分优秀节目推荐参加“2008年上海市学生舞蹈节比赛”。对指导集体舞节目获区级一等奖的教师授予“优秀指导教师”奖;
3、设立“南汇区校园舞蹈论文评选”区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并推荐优秀论文参加“上海市校园舞蹈论文评选”活动;
4、设立“特色艺术社区行——暑期巡演活动”优秀组织奖;
5、对在南汇区第四届学生艺术节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颁发“优秀组织奖”。
八、组织分工
1、本届学生艺术节设立组委会,组委会下设艺术节办公室,全面负责艺术节的各项日常工作,组委会办公室地址设在区青少年科技艺术指导中心发展部(地址:惠南镇观海路1000号,邮编:201300,联系人:朱永华联系电话:68257330)。
2、各校要以本届学生艺术节活动为契机,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,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,要把艺术节纳入学校工作整体计划,组织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艺术节(月、周)活动,要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。并落实活动安全工作,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。
九、活动经费
1、本届学生艺术节区级活动的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。
2、各校举办艺术节(月、周)活动及参加区学生艺术节活动的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。
十、其他事项
1、各中小学校在组织参加校、区级艺术活动时,必须落实好活动安全工作,以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。
2、南汇区第四届学生艺术节系列活动的有关方案,请注意查询“南汇教育网”、“南汇科艺网”公布的相关信息。
上海市南汇区教育局
二○○八年四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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